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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宝金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今后工作主要任务。
一、关于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
过去的五年,是我市“三五八十”四大奋斗目标全面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也是检察机关开拓创新,拼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关于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维护稳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稳定压倒一切,保持稳定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之所在。五年来,我们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努力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刑事犯罪的方针,全力投入“严打”整治斗争、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和其它各项专项斗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我市持续保持全国社会治安最好地区之一做出了积极贡献。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2229人,提起公诉48044人。其中,批捕杀人、抢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66O0人,提起公诉7214人;批捕走私、制假售假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1620人,提起公诉1630人;批捕组织和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嫌疑人399人,提起公诉241人。坚持打防并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提出检察建议、参与重点治理、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法律服务进社区等形式,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刑事犯罪发生。认真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共及时妥善处理集体访、告急访等重大信访案件201件。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我们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严格依法办案,为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五年来,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该职侵权犯罪案件2731件。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办案的重点放在查办大案要案上,共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316人,其中局级21人,百万元以上案件171件,大要案率从1998年的48.8%提高到去年的88.8%。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6亿元。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我们积极贯彻中央关于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方针,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任务。市院、分院、各区县院都设立了专门的预防机构,并建立起部门间预防职务犯罪协作机制;与金融、海关、建筑、医药等八个行业、二十二个部门构筑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络;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以案讲法,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共做法制报告380余场;结合办案积极开展发案单位个案预防,重大工程专项预防,重点行业系统预防;抓住易发犯罪环节,深入调查研究,提出预防对策,推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经过几年的努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检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数呈现出逐年下降趋势,20O2年受理举报比1998年下降了41.4%。
诉讼监督工作得到全面加强。我们以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为目标,全面充分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诉讼监督职责,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违法、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执法监督薄弱的状况得到根本转变。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深入发展,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255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决定追捕109人,对应当起诉而来移送起诉的,决定追诉172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526人,不起诉35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15件;对未依法交付执行,违反规定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等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74件,对超期羁押的65人依法监督予以纠正。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工作进一步规范,重点解决了长期申诉、久拖不决的案件,复查申诉案件632件,依法纠正14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00件,决定给予赔偿18件。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发展迅速,依法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518件,立案3134件,提出抗诉530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143件,仅去年就比1998年分别增加1.9倍、4.4倍、7倍和5.6倍。
检察队伍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五年来,我们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下大决心,下硬功夫,狠抓检察队伍建设,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执法形象有了明显改观。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和检察职业道德等学习教育活动,集中进行教育整顿、执法作风大检查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执法思想和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广大干警为民执法、公正执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大力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实施全员轮训、专项业务培训、WTO知识培训、学历教育和续职资格培训,检察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文化层次得到全面提高。努力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通过开展争创“五好”、“两满意”活动,巩固加强了基层基础工作。从严治检,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干警违法违纪举报数和查处数逐年大幅减少,去年受理违法违纪举报50件,比1998年下降72.8%,处理违法违纪干警2人,比1998年下降93.8%。五年来,全市广大检察干警为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任务,顽强拼搏,无私奉献,涌现出以全国模范检察院和平、大港区院,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张景惠、尹东华,一等功荣立者李维怀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展示了新时期检察队伍的精神风貌。
回顾五年的工作,可以说,这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五年,是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实现全面发展的五年,也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社会形象显著提升的五年。总结五年的工作,我们感到,要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的局面,必须始终坚持和牢牢把握以下几点:
坚持把围绕经济、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方向。围绕经济、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集中体现。五年来,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转变和更新执法观念入手,跳出“纯检察”、“纯办案”的圈子,牢固树立各项检察工作都要服从服务发展的观念。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办案与服务、惩治与预防的关系,努力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先后提出不能因错抓一个厂长,毁了一个企业,错查一个干部,丢掉一个项目;案件查实是成绩,查否同样是成绩等办案要求,通过严格考核初查成案率、立案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防止和杜绝错查、乱套。坚持“质量为本,务必搞准”的原则,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既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我们坚持“服从经济,服务经济”的工作思路,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加快天津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紧跟我市改革开放的进程去部署,各级检察长带队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调研服务,并在此基础上,相继出台实施了促进国有企业、三资企业、私营经济和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具体措施,为发展经济创造宽松良好的法治环境,使检察工作在服务经济建设过程中与全市发展融为一体。实践证明,只有一心一意为发展服务,检察工作才能大有作为。
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戈。检察机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执法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检察工作的本质要求。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基本工作思路,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从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入手,1998年明确提出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1999年又鲜明地提出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必须“百分之百地接待、百分之百地受理、百分之百地答复”,并采取随机抽查回访形式保证落实。据统计,五年中,各级检察机关对14255件群众实名来信来访予以直接答复,确实做到了让普通老百姓“有理有处讲,有冤有处诉”。同时,我们采取推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群众信访首办责任制、集中清理积压线索等措施,有效防止了办理来信来访效率不高、久拖不决的问题。主动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办理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坚决查处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司法腐败案件,努力在检察机关使群众利益得到保护、社会正义得到伸张。去年,我们又向社会公开推出转变作风、公正执法的八项承诺,进一步把“人民检察为人民”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落实在执法的各个环节上。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执法为民,检察工作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坚持把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作为检察工作的主题。法律监督是宪法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强化监督、公正执法是检察工作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根本途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发挥的越好,执法部门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程度就会越高,同样,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越规范,法律监督工作才能越有力。五年来,我们站在依法治国和贯彻“三个代表”的高度,不断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紧紧抓住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全面开展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查办司法不公背后隐藏的贪赃枉法、狗私舞弊案件,维护了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同时,不断规范自身执法活动,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用法律、纪律和制度约束检察权的行使,防止执法的随意性,确保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实践证明,只有牢牢把握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才能得到全面充分的发挥。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的推进,要求检察机关必须加大自身改革的力度,冲破不合时宜的执法观念、工作机制、管理模式的束缚,从制度上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十五大关于推进司法改革和市委关于创新的工作要求,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在执法观念上,彻底摒弃重打击、轻保护,重办案、轻监督,重实体、轻程序,重数量、轻质量,重抗诉、轻息诉等陈旧的执法观念,树立公正、公开、公平、统一、廉洁、文明等现代法治理念。在业务工作上,推行“检务公开”,试行不起诉、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查,刑事申诉、赔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使诉讼程序更加公开、透明。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制、试行主办检察官制,改革审查逮捕和公诉方式,建立职务犯罪侦查指挥协作机制,对合理配备诉讼资源,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队伍管理上,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轮岗交流、民主推荐、任前公示等制度,完成了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任务,初步建立起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新的用人选人机制。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改革创新,才能使检察事业充满生机与活力。
坚持把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机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由人大产生,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紧紧依靠人大监督开展工作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根本保证。五年来,我们始终主动寻求外部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适时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查工作,依法及时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建立健全接受人大监督的经常化和规范化工作机制。加强与政协组织的联系,经常听取意见,主动争取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发挥特约检察员、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广辟渠道,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大检察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反映检察工作情况,主动寻求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实践证明,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起到了重要促进和保障作用。
坚持把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战略任务。检察工作水平高低,能否严格公正执法,出色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任务,关键取决于检察队伍的素质。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是党和人民的迫切要求,也是全面承担法律监督职责,推进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组织保证。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抓工作必须先抓队伍的思想,始终紧紧抓住提高队伍素质这个关键不放松。在政治上,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思想和行动,保证检察队伍与中央、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在业务上,加大教育投入,引导和鼓励于警学习法律、经济和科技知识,培养了一批侦查、公诉等方面的尖子人才。在作风上,着力解决和纠正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办关系案、办人情案等问题,树立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实践证明,只有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素质,才能打牢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基。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有一些缺点和不足,主要是部分干警思想观念还不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一些业务工作水平不高,尤其是出庭公诉水平还不适应庭审改革需要;检察队伍中高层次人才缺乏,人员素质与《检察官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个别干警不依法办案、不文明办案等现象。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认真地加以解决。
二、关于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党的十六大描绘了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壮丽蓝图。市委八届三次全会,围绕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对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天津的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前不久,我们召开了天津市第十一次检察工作会议,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研究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总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全面充分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取得新进展,检察改革取得新成绩,检察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实施“三步走”战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新阶段必须要有新标准,检察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起点高了、条件变了、任务重了,不能再固守于原有的标准,满足于已有的成绩。我们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深入挖掘潜力,找准用力方向,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与时俱进。实现检察工作的总目标,我们要突出坚持和抓好以下几点: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全党的指导思想,也是检察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要紧紧围绕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开展检察工作,为实施“三步走”战略服好务。要充分地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依法及时有效地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为顺利实施“三步走”战略、五大战略举措创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严格执行和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积极鼓励创新、支持创新,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资金运作活起来、企业活起来、人的创造力活起来”的宽松的法治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支持外资企业、中小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依法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为我市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争项目、争资金、争技术、争人才、争市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总之,凡是有利于加快天津发展的行为,都要满腔热情地支持,旗帜鲜明地保护。
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要毫不动摇地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继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依法惩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犯罪,依法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格安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选准查办案件的主攻方向和打击重点,对构成犯罪的腐败分子彻底查处,严惩不贷。继续集中力量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司法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犯罪案件,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案件。认真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入世后职务犯罪的新变化,注重用刑事政策指导侦查工作,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立足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思路,深化职务犯罪预防,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滋生和蔓延。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对执法活动和司法工作监督的要求,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坚持经常性监督与专项行动相结合、打击犯罪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相结合、保障司法公正与维护司法权威相结合、纠正违法与查处司法人员犯罪相结合,全面加强对执法活动和司法工作的监督,依法纠正执法违法、司法不公现象,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促进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做出积极贡献。
加快创新步伐,深入推进检察改革。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推动检察改革向深层次发展。着眼于从制度上保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着眼于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更充分有效的发挥,着眼于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从领导体制、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后勤保障等各个方面,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权责明确、公正高效、制约有序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逐步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和预防工作机制;探索上下级检察机关领导关系的实现方式;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检察官法》,建立职业准入制度,开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改革检察经费管理体制,加快科技强检步伐。
坚持从严治检,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司法队伍建设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坚持不懈地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检察队伍,教育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增强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公平正义的法治信念,自觉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培养检察专门人才,通过正规化培训、全方位培养,提高检察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积极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形成能够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发展需要的较高层次的专业人才群体,走人才兴检之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自觉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坚强领导集体。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强化职业自律,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加强执法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和办案纪律,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进一步纯洁检察队伍。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积极探索建立规范队伍管理和检察业务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努力把基层检察院建设成为能够担当新世纪新阶段检察工作重任,党和人民更加满意的法律监督机关。
各位代表,2003年是为十六大提出的宏伟目标和各项任务而奋斗的开局之年,我们决心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抓住机遇,与时俱进,不断推动检察事业向前发展,为我市加快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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