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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与女友和好遭到拒绝,身为警察的戴恩祥极其残忍地将一瓶浓硫酸泼向女友,并致其重伤,结果将自己送上了末路。昨日,戴恩祥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现年26岁的戴恩祥原系湖南省网岭监狱警察,2000年与所在单位女警察谢某建立恋爱关系。由于戴恩祥心胸狭隘、脾气暴躁,不准谢某与异性交往,并经常当众殴打谢某,不堪忍受的谢某便决意与戴恩祥分手,但戴不同意。
2002年5月31日上午,戴恩祥找到谢某,要求与其重归于好,但谢没有理睬。戴恼羞成怒,于当日下午5时许,从家中取出事先准备的一瓶浓度为98%的硫酸,来到谢的办公室,趁其不备,突然用左手抓住谢的头发,右手将硫酸泼向其面部、颈部和胸部等处,随即逃离现场。谢被闻讯赶来的同事迅速送往医院救治。经法医鉴定,其伤情构成重伤、3级伤残。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戴恩祥死刑,剥夺政治终身,并判令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谢某经济损失10万元。一审宣判后,戴恩祥不服,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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