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本市春合体育用品厂的“中华牌”体育器材遭遇外地企业假冒一案,有了实质性进展,春合厂已委托本市立鼎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要求涉嫌侵权的山东省泰山体育器材集团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据了解,因“中华牌”体育器材在国际上享有很高知名度,是本市著名商标,多次在历届大型国际体育赛事上选用,这起商标权案件已引起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高度重视。该案也是新《商标法》实施以来全国第一例商标反向侵权案。
据了解,2002年10月28日,春合厂的工作人员在福州市某体育馆,发现该馆使用中的六套体育器材(单杠、双杠、平衡木、鞍马、高低杠、吊环)与春合厂产品相似。经仔细查验,发觉该产品确系春合厂产品,遂向当地工商局举报。工商局将上述六套器材查扣、查验后确认:春合厂产品的外观为天蓝色,现器材被涂改为红色,但器材某些部位漆面脱落露出原来的颜色;器材上贴有被告山东省泰山体育器材集团公司“TSE”的标识,而原“中华牌”商标及隶属于春合的“CCH”标识均被撕掉,均有涂抹痕迹,并留有春合厂特有标记等。据此,春合厂认为,山东厂家的行为明显属于《商标法》中“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禁止性规定行为。
代理律师介绍说,被告的行为在法律上也叫“商标反向侵权”,即将他人的产品改头换面为自己产品进行出售的行为,它有别于实践中较为普遍的“冒用他人商标而销售自己产品的行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春合厂的商标权,目前春合厂的全部损失尚未计算出来,目前先暂时提出8.5万余元的索赔,日后将根据进展进一步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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