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与女同学发生口角,竟指使同伙将其轮奸。13日,两名女中学被汉阳区法院以强奸罪(未遂)判刑。
去年9月,15岁的张某(化名,女)为琐事与同窗李某(化名,女)发生口角。同月,张某邀约秦某(化名,男)等5人,将李骗至江边一艘船上,张某、高某(化名,女)对李进行殴打后威逼其“坐台”,李坚决不允,两人又将李带至秦某家,强行让李与秦某发生性关系,后因秦的家人回来而未果。秦某等人又将李带至另一同伙家中,4名中学生对李进行轮奸。
秦某、张某、高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