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团伙抢劫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邓某等人先利用暗娼在路边引诱嫖客到出租屋内,然后对嫖客实施抢劫。
据了解,该犯罪团伙成员大都是来自湖南的打工仔。
受害人王先生称,去年9月4日凌晨,他和朋友在天河沙河大街上遇到一名暗娼女,谈好价钱后便与她一起来到位于荔枝岗的出租屋。就在他们冲凉的时候,以刘某为首的五六人破门而入,抢走了王和其朋友身上的数百元现金和手机等财物,王还被逼说出了带在身上的银行卡密码,结果被提走4800元。
在另一起案件中,受害人李先生称,也是去年9月,他随路边的暗娼来到出租屋后,突然冲进数名手持木棒的男子,其中一个还自称是警察。这伙人抢走了李先生2000多元现金和手机、手表等财物。法庭上,当公诉人询问被告为什么会用这种方法作案时,一名被告说,他们的作案方法是从电视上和其他同类犯罪团伙处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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