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促进和平中国法官掌管国际法院
春节刚过,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法院就传来了令国人兴奋的消息。年近77岁的中国法官史久镛经过15名不同国籍的法官选举,当选为下届国际法院的院长。这是国际法院自1946年成立以来首次由中国人出任院长职务。
老院长太忙了
闻听消息后,记者就萌发了采访史老的念头。不过,记者预感到刚刚当选的史院长一定是日理万机,各方的采访要求很多。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一方面要进入角色,安排法院的工作,同时还要抽空会见记者,也实在是够忙的。
但在让本报读者尽快了解史老一生的愿望驱使下,记者还是于8日上午拨通了史院长秘书玛莉女士的电话。果然,当对方得知是中国《环球时报》驻比利时特派记者要采访院长时,玛莉女士先是高兴,继而又发愁地告诉记者,史院长这两天太忙了,自6日当选以来就没有闲过,马不停蹄地主持着一个又一个会议,几乎没有自己的时间。但玛莉女士答应一定将记者的采访愿望转告史院长。
7日下午,记者接到了玛莉女士发来的传真,其中写到她已经向史院长转达了记者的愿望,史老对此深表感谢,但请记者谅解,由于刚刚走马上任,实在没有时间亲自接受记者的采访。
周末打扰,终于采访到史老
没能和史老通上话,记者总不死心,于是,打定主意利用周末时间给史老的家里打电话。这次终于如愿以偿,带着浓重江浙口音的史老在电话一端先是解释了昨天未能接受采访的原因,并希望记者今后有时间到海牙国际法院与他面谈。
史老说,此次能够当选为国际法院的院长,自己感到很高兴,也为中国人能够首次担此重任感到光荣。史老认为,自己所以能够当选院长,原因很多。
从个人方面讲,主要是通过几年的工作,由于自己在审理案件中表现出的能力和公正,逐步建立起个人的威望,赢得了其他法官的尊重。另外,中国目前的国际地位不断提高,也是不能排除的原因之一。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法官希望中国的法官能够在今后的案件审理中更能主持正义,弘扬公理。
一生和法律结下不解之缘
看着玛莉女士发来的史老长长的履历表,让人顿感史老的一生是学法、普法和执法的一生。他的足迹遍布中外的法律讲坛,用自己的法律知识服务于自己的祖国和国际社会。
史老回忆说,自己当初上大学时之所以选择法律和国际关系专业,主要原因就是当时正值二战末期,面对残酷的战争给黎民百姓带来的苦难,年轻的他希望用法律知识为人类服务,以法律促进国与国间和平解决争端,避免战争。
1944年至1948年,史老在上海圣约翰大学研修了几年公共法律专业。1948年毕业后即转赴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经过3年的苦读,于1951年获得该校的国际法硕士学位。毕业后,史老没有立即回国,而是留在哥伦比亚大学继续进行了3年的国际法研究工作。这些都为他今后的专业道路打下了坚实的学业基础。
1954年,中国的抗美援朝战争刚刚结束,国内百废待兴,建设热潮兴起,正是急需各方面人才的时候。年轻的史久镛怀着一颗赤诚的爱国之心,告别同伴,离开学习了几年的美国,决心用自己的所学为新中国服务。回国后,史老就从1956年开始,先后在北京国际关系研究所、北京外交学院从事研究和教育工作,为中国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法律人才,直到70年代成为国际法研究员。80年代初到1993年,史老又从教学战线转到国家行政机关,先后担任过中国司法部国际经济法培训中心的法律教授,中国外交部法律顾问,并参加了关于香港问题的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中国法律顾问中心等的工作。
此外,史老自80年代开始还作为中国的法律顾问参加了众多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重建和发展银行及亚洲发展银行的会议,参与了中美投资保护协定的谈判及不胜枚举的各种国际法会议,撰写了大量的法律论文和著作。
1994年2月6日,史老开始出任联合国国际法院大法官,2000年2月当选为国际法院副院长。由于其出色的工作和坚实的法律知识,史老作为中国人的杰出代表首次被15位不同国籍的法官推举为国际法院的院长。
史老感慨地说,当选院长后,自己有了更好的以法律促进和平的机会,但肩上的担子也更重了。国际法院现在有20多个案子等待审理,而很快将要开庭的就是涉及美国和伊朗之间的法律纠纷,十分敏感。
可以想见,史老今后几年会更加忙碌。不过史老告诉记者,好在他有个幸福的家庭,一家三代人一起生活在海牙。身边的儿子可以照顾老人,正在上初中的孙女也给家庭带来不少的欢乐。这些都给了他很大的精神支持。(环球时报)
中国人当选国际法院院长显示中国地位日渐提升
2月6日,一份发自荷兰海牙的新华社电文传向世界各地:中国籍法官史久镛先生6日当选为国际法院院长,任期3年。这是自国际法院1946年成立以来,首位中国籍法官担任院长 。
10年间,不断从荷兰海牙传来讯息:1993年11月,史久镛首次当选为国际法院法官,任期9年。2000年2月,史久镛当选为国际法院副院长。2002年10月21日,第57届联合国大会上,史久镛以高票通过再次当选国际法院法官。2003年2月6日,在史久镛连任开始的第一天,即出任国际法院院长一职。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梁淑英,闻听此消息的深切感受是:这不仅是史久镛个人的荣耀,更是整个中国得之不易的荣誉。
梁教授介绍,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总部设在荷兰海牙,负责仲裁国与国之间的争端。
“国际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他们拥有世界上最高的司法职位,由国际上最优秀的司法精英群体组成。因此对法官的遴选十分严格,须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同时选举产生。”梁教授说,各国法官都可当选国际法院法官,但当选法官必须品格高尚,并具有本国最高司法职位的任命资格或是公认的国际法学家。
现年77岁的史久镛在我国国际法学领域堪称学识渊博、建树精深。他1948年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政治系,1951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国际法硕士学位。1954年回国后,一直从事国际法的教育和研究工作。1980年以后开始担任外交部的法律顾问,1987年被选为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直到1993年。
说起早年和史久镛的工作交往,梁淑英说:“我和他接触不多,给我的感觉是这个人话不多,很持重、严谨,对专业知识十分娴熟精通。”
史久镛曾多次以中国代表团代表或法律顾问的身份参加国际会议及外交谈判。1985年到1993年任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中方首席代表处法律顾问,在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中,史久镛高水平、出色地发挥了法律专家的作用。
连任国际法院法官后,史久镛表示:“我在国际法院的惟一身份就是法官,我的法律信仰就是按照现行的国际法从事审判。”
梁淑英教授说,这一次史久镛出任院长一职是由国际法院的法官们选举出来的,这充分说明他这么多年担任国际法院法官的工作不仅称职,而且颇有成就,无论其学识还是品德都赢得了其他法官的认同与尊敬。
事实上,中国籍法官在国际法院法官席位的有无,经历了不平常的风雨变迁。
国际法院于1946年成立于荷兰海牙之初,徐谟成为首任的中国籍法官,其后是顾维钧。但在1967年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因为历史原因,国际法院一直没有中国籍法官。随着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1985年至1994年,倪征日奥成为新中国第一位国际法院法官。
2002年10月,史久镛再次连任国际法院法官并接受本报独家越洋采访时,曾表示,能在这样激烈的选举中获得通过,离不开本国政府的支持。他发自肺腑地说:“虽然是我个人担任国际法院法官,但都归因于有一个强大的祖国做后盾。”
国际法专家赵相林教授称,在史久镛当选国际法院院长的背后,折射出中国在国际司法仲裁机构的地位日渐提升,也是国际上对中国大力进行司法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正与效率所做的努力的肯定。
史久镛当选国际法院院长
海牙消息:中国籍法官史久镛先生6日当选为国际法院院长,任期3年。这是自国际法院1946年成立以来首位中国籍法官担任院长。
此前担任国际法院副院长的史久镛是中国著名国际法学家,早年曾就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回国后多年从事国际法教学与研究工作,并长期担任外交部法律顾问,且多次代表中国参加国际会议。史久镛于1987年至1993年担任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1993年首次当选为国际法院法官,2002年当选连任。
《联合国宪章》规定,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由15名法官组成。国际法院法官由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同时选举产生,任期9年。《国际法院规约》规定,当选法官不论国籍,但须品格高尚,并具有本国最高司法职位的任命资格或是公认的国际法学家;组成国际法院的15名法官“应能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及各主要法系”。由国际法院法官选出的院长和副院长任期均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
史久镛当选国际法院院长唐家璇致电祝贺(全文)
今年2月6日,国际法院中国籍法官史久镛当选为国际法院院长,任期3年。中国外交部长唐家璇即向其发了贺电。
据悉,这是自国际法院1946年成立以来,首位中国籍法官担任院长。1993年11月,史久镛首次当选为国际法院法官,任期9年。2000年2月,史久镛当选为国际法院副院长。2002年10月21日,第57届联合国大会上,史久镛以高票通过再次当选国际法院法官。
现年77岁的史久镛在中国国际法学领域堪称学识渊博、建树精深。他1948年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政治系,1951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国际法硕士学位。1954年回国后,一直从事国际法的教育和研究工作。1980年以后开始担任外交部的法律顾问,1987年被选为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直到1993年。
唐家璇贺电全文如下:
海牙
国际法院院长,
史久镛法官阁下,
阁下,
欣悉您于2月6日当选国际法院院长,谨向您表示衷心的祝贺。您是当选国际法院院长一职的首位中国人。您的当选,是国际社会对您卓越学识和公正品格的肯定。这是您个人的荣誉,是中国法学界的荣誉,也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荣誉。
祝您在担任院长期间,国际法院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维护世界和平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祝您身体安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唐家璇
二○○三年二月六日于北京(据中新网)
专访国际法院院长史久镛大法官
来自中国的大法官史久镛星期四在海牙被推选为联合国国际法院院长。去年10月,史久镛以高票数获得联大和安理会选举,连任国际法院法官。在得知连任后,史久镛接受了联合国华语广播姚咏梅的采访。史久镛首先谈到自己以高票连任的感受:
史久镛: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我感到一方面很感激,另一方面也很感动。之所以取得这么良好的成绩,主要是在中国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这么多国家都会选举我连任。当选使我再有一次机会,能够继续为国际社会的正义和国际法的统治作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
记者:史久镛这一名字在中国法律界、特别是国际法界,可以说是赫赫有名,可能普通老百姓还不是十分了解。能否简单介绍一下您的个人经历和教育背景。
史久镛:我出生在1926年,从小是在上海长大。1948年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49年到1954在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国际法。1954年回到祖国,一直从事国际法的教育和研究工作。1980年以后开始担任外交部的法律顾问,在1987年被选为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一直担任到1993年,因为1994年就被选为国际法院法官。
记者:您刚才提到1994年担任联合国法官,2000年2月份担任副院长的职务,国际法院成立于海牙,1946年成立的,在您之前,有没有中国籍的法官呢?
史久镛:1946年当初成立的时候,第一任的中国籍的法官叫许默,他以后就是顾维均先生,顾维均先生到1967年为止。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就没有中国籍的法官,因为历史的原因。在1985年开始,才有我们新中国的法官,这就是我的前任,倪征yu(音)法官。
记者:有一个小问题,刚才我们聊到国际法院是设在荷兰的海牙,国际刑事法院也是要在海牙办公,前南战争法庭也是在海牙,为什么都设在海牙,是不是海牙有一些司法上的历史?
史久镛:因为在1899年和1907年,在海牙举行了两次会议,这两次会议就是和平会议,其中有一项协定就是要设立一个常设国际仲裁庭,这个就设在海牙。后来在国际法学界,在西方国家,普遍认为国际法的鼻祖,是荷兰人叫Hugo Grotius。再加上1921年,签订了设立国际常设法院,也就是国际法院的前身,也设在海牙。二次大战后,常设法院解散了,就由国际法院来继任,国际法院的规约规定国际法院的常设地址在海牙。
记者:谈到国际法院的法官的组成,我们知道法院是由15名法官组成,来自不同的国家,从您刚才的描述来看,中国籍人士一直在法院里有法官的职务,是因为亚洲组的份额,还是说我们的表现比较突出呢?
史久镛:情况是这样的。按照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法院的15个法官没有一个规定的地区分配,而是规约规定在选举的时候各国应该考虑到世界主要的几大文明,以及世界主要的几大法律体系,都在国际法院有所代表。根据这样一个规定,50年代以来,立约国形成了一个惯例,实际上是把15个法官分配给几个地区,譬如说西欧集团和其他国家,作为一个地区集团它有5名法官,非洲有三名法官,亚洲有三名法官,东欧有两名法官,还有拉美有两名法官,加起来一共有15名法官。当然不是一项规定,而是大家公认的,就是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在国际法院都应该有一个公民担任法官。
记者:刚才您提到法官来自的国家最好代表四大文明,不同的法律体系,我们谈到一个国家的法律时,每个国家有自己的法律,国际法院依据的准则是什么?如果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框架在一个具体的案例上发生冲突的时候,那么最后的依据到底是什么?
史久镛:我们国际法院的法规第38条规定的是,国际法院在审理案子时依据的法律第一是习惯国际法,第二是条约法,第三是为文明国家所普遍承认的法律原则,第四是各国的学者的意见,不过这些是作为一个辅助性的参考。第五是如果争端各方都同意的话,可以按照公平与公允原则进行审理。这个必须是得到争端当事国的同意。
记者:国际法院有“世界法院”的美誉,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纠纷要上交到国际法院处理。但是国际法院是否在管辖权上有局限性?通俗地说,是不是它也有裁决后不会被遵守、或者有些案例根本无法裁决的情况呢?
史久镛:国际法院的管辖权的确是有它的局限性的。只有联合国会员国才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他们才有资格作为国际法院的当事国。第二,因为联合国宪章规定,国家之间的自愿平等原则,根据这样一条,国际法院不同于国内的法院,它的管辖权完全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在争端当事国各方的自愿同意的基础上的,当然如何表达这样的同意,有各种各样的方式。如果有一方没有同意法院的管辖的话,显然法院就不能审理这个案子了。
记者:中国在接受国际法院管辖权的问题上是什么立场,中国到目前为止,我们印象中好象没有提交案例到国际法院去审理的情况。
史久镛:中国从来没有发表过任何接受国际法院第36条第2款管辖的声明。
记者:您是从94年开始担任国际法院的大法官,到现在有八年多,在这些年中,有没有印象特别深刻的案例,可以讲来让我们的听众朋友加深对国际法院的认识?
史久镛:这方面有兴趣的或者是重要的案子当然是相当多的。我们国际法院的职权范围有两种,一种是关于国家之间争端的案子,还有就是国际机构可以向国际法院要求发表咨询意见的。比如去年我们一个案子,是两个中东国家,一个叫巴林,一个叫卡塔尔,他们两个国家之间关于领土之间的纠纷存在了一百多年。最后我们法院在去年下了判决书,法院这个判决一公布,受到双方的热烈欢迎,双方都认为很公正,双方都宣布放假一天。
记者:您这大半生都是在跟国际法打交道,有没有觉得它枯燥?普通听众可能会觉得民法、婚姻法、刑法这些比较有趣。因为牵涉到每一个人。那么国际法,是否感觉比较干一点,您觉得呢?
史久镛:我丝毫没有这个感觉。因为我年纪轻的时候,我们正处于战争年代,二次大战,日本侵华,9.18了、8.13了,当时中国政府很软弱,“弱国没有外交”,所以我从大学的时代就有想法,怎么样能够取得世界和平,国家之间的关系怎么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因此攻读国际法、研究国际法是向这个方面努力的一个方面,所以我对这个一直是感兴趣的。(联合国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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