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的张小姐因在美廉美超市白纸坊店偷了两双价值不足10元的袜子,被超市处以1000元罚款。由于交不齐罚款,超市保安扣押了张小姐的身份证、一部手机及1000元的存折。宣武区公安分局警官对此表示,超市罚款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现在很多超市和商场类似“偷一罚十”的规定也都没有法律依据,是与我国法规相违背的非法措施。对于偷窃行为,只有公安机关等国家司法机关才有权处理。
顾客偷袜子被罚款
2月13日晚7时,张小姐到美廉美超市白纸坊店拿了一包两双装的袜子。当时她看了看超市标价,知道此袜子当时正在促销,促销价为5.8元。她偷偷地将袜子装进口袋中,没有付款就走出超市。
突然,超市一名穿便衣的保安出现在张小姐眼前。保安说刚才已经看见了她的举动,随后将她带到超市保安部,说她偷了两双袜子,价值9.9元。张小姐说标价是5.8元。保安并不理会,说既然是偷的,就不能按促销价而应按9.9元来算。此时,超市保安部里还有另外几名保安,张小姐一个人在那里感到很害怕,对刚才的行为也感到很愧疚。
保安让她拿出身份证,发现她是吉林人,就说要她交罚款4000元,否则就将她送到派出所,派出所便会将她遣返。张小姐一听这话就吓哭了,说自己没有这么多钱。保安问她身上带钱了吗,她说身上没带钱。保安见她身上没钱,就将她随身携带的一部三星手机和她的身份证扣押,并说只有交钱才能将这些物品取走。
当晚,一名姓于的保安还打车与张小姐来到她的住处,让她将家中的现钱或存折先交给他,而张小姐家中没有现钱,只好将一张余额为1000元的建设银行活期存折交给了保安。保安拿着存折就走了。
超市小偷都得挨罚
2月14日下午1时许,张小姐和亲戚李女士及记者来到美廉美超市白纸坊店。超市保安部远经理接待了张小姐和李女士。张小姐说自己知道错了,而自己除了存折上剩余的那1000元钱外,确实再没有钱了。远经理说罚4000元有点多,让张小姐交1000元罚款。张小姐哭着哀求先将身份证、手机及存折退还给她。远经理刚开始不同意,让她先将1000元罚款交上,后来同意将身份证和存折退还给张小姐,但拒绝退还手机。最后,张小姐交给远经理100元钱,远经理在一张记录张小姐偷窃的纸上写下暂存三星手机一部,并记下已交100元。远经理告诉张小姐,等她再交900元罚款就将手机退还给她。
远经理还从办公桌上拿出其他一些化妆品之类的小商品来,说这些物品也是被顾客偷的。偷东西的都得接受超市的处罚,并非他只向张小姐要这么多钱。正说着,一名男保安手中拿着两个包装已被打开的化妆品来到保安部,他的身后跟着一个20多岁的女子。保安说又抓住一个偷东西的。远经理向保安摆摆手,让他领着那名偷东西的女顾客到其他房间处理。
记者问超市凭什么罚这么多的钱,远经理说这是他们超市的规定,偷窃价值10元以下的商品就要罚款1000元。记者让他拿出超市的明文规定来,远经理却说平常就是这样做的,没有具体的规定。他还说,在超市里偷东西有两种处理办法,要么接受超市的罚款,不交罚款就交公安处理。
警方超市无权处罚
记者就此事向宣武区公安分局咨询超市做法是否合法。法制办刘警官说超市罚款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宣武区公安分局内保处王警官也表示,现在很多超市和商场制定类似“偷一罚十”的规定,对偷窃商品的人进行处罚,都没有法律依据,是与我国法规相违背的非法措施。
王警官认为,按照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偷窃行为,只有公安机关等国家司法机关才有权处理。对于张小姐出现的情况,超市应该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超市或商场没有权力处理。他还说,按照国家规定,只有公安机关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才有权扣押身份证,其他任何单位扣押身份证都是违法的。张小姐偷窃行为数额很小,应该受到批评教育,超市不应非法对其进行罚款,如果超市拒绝返还扣押的手机及非法罚款,张小姐可以请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律师类似做法应纠正
北京市中鸿律师事务所赵廷凯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全国各地商场、超市对有偷盗行为的顾客实施罚款等处罚的现象较为普遍,广大消费者对这种做法也习以为常。作为顾客,的确应该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任何形式的盗窃行为均是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所不准许的。
与此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行政处罚只能由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设定。商场和超市是企业单位,并非国家行政机关,既无权设定处罚项目,也无权对顾客实施处罚。如果发生顾客盗窃商品的现象,商场和超市应该请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不能以违法行为对付违法行为,对顾客实施罚款等措施。商场和超市如果私自设定处罚项目,并强行要求顾客履行,则顾客有权利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相应的权利。如果商场和超市在实施处罚时有敲诈勒索的行为,还有可能触犯刑律,构成敲诈勒索罪。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所有行为都要接受国家法律的规范和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注意,维护权利应该采取合法的手段,决不允许以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对于超市或商场违法处罚的行为,顾客应挺起腰杆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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