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21日),随着最后一名疑犯迫于声势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去年7月7日发生在天津西货场的一起盗窃39吨钢轨的大案终于告破。目前,涉案疑犯均被羁押在铁路公安看守所内。
2002年7月8日8时,天津站西货场发生一起盗窃案,价值20余万元的39吨钢轨不翼而飞。接报后,天津铁路公安处刑侦支队成立了“7·7专案组”。经查,案发当时恰逢西货场拆迁改造,疑犯极有可能是借混乱之机将钢轨盗走的。专案组进一步分析认为,疑犯可能是在此处拆迁的人员,而要将如此数量的钢轨盗走,靠人力根本无法进行,必须动用大型机械。据此,专案组展开了细致的排查工作,经过几日昼夜奋战,终于发现在7月7日曾有一伙人来天津西货场内干活,干活时使用了吊车及大货车等装卸运输工具。这一线索,令专案组人员兴奋不已,忘记连日的疲倦,他们又开始查找这伙人的行踪。最后确定这伙人中的包工头闫某有作案嫌疑。专案组人员立刻奔赴闫某住处,谁知闫某早已闻风而逃。
2002年7月19日,办案人员将潜回家中的闫某抓获。起初闫某只承认在天津站西货场干过活,却矢口否认曾使用过吊车这一细节。经过一昼夜的突审,闫某交代:2002年7月7日下午4时,伙同郭某、李某某、李某经事先预谋,借在西货场拆龙门吊线架之机,趁人多混乱,用吊车及大货车将24根尖轨、18根轨头(总计39吨)拉走。闫某同时还提供了郭某、李某某、李某的住址。
警方继续对这三名疑犯进行抓捕,三疑犯如丧家之犬先后逃至山东、河北等地躲藏,抓捕几次未果。2002年8月24日晚,感觉风头已过的李某某趁夜色潜回家中,立足未稳,即被蹲守的办案人员当场抓获。经审查,李某某供述,郭某、李某均已逃回原籍,但却不在家居住。于是专案组采取内紧外松、欲擒故纵的策略,让二人逐渐放松警惕。2002年9月5日,郭某趁半夜回家取钱准备再次外逃时被抓获。而李某则再次逃脱,直至前天迫于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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