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刚刚过去的昨天(2.24),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也许与平常没什么两样,但对于两天前才满26岁的九龙坡西彭镇石塔村村民赵学玉来说,却是她生命中又一个刻骨铭心的日子———2003年2月24日,在流了近8年辛酸泪、写了一屋子反映信、诉讼材料之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终于接受了她的申诉请求,对其“民告官”案件进行再审。
昨天一早,赵学玉和她的代理律师一道,准时来到市高院。与别的原告不同,四肢瘫痪的她是被父母亲和姐姐抬进法庭的。几个小时后,因无法控制情绪,泪流满面的她又被抬了出来,由姐姐和母亲护送回家。傍晚,记者驱车赶到西彭镇,敲响了她的家门。
“无证驾驶的我撞上了非法收费站的横杆”
这是一间10余平方米的农家卧室,光线透过唯一的一扇窗户射进来,刚好落在床头。赵学玉仰面而卧,吃力地抬起手臂:“记者同志,要握手吗?”
一股恶臭扑鼻而来。赵学玉显得很不好意思:“快8年了,我吃喝拉撒都在这张床上。”
在床头坐下,记者仔细打量:年轻而无血色的脸,手臂虽能抬起但手指僵硬,胸口以下掩盖在破旧的被子里,动弹不得。
请姐姐、母亲帮忙翻了个身,赵学玉如同背诵课文一般,熟练地简述了案情经过:
1995年7月23日晚8点过,当晚停电,我骑摩托到公路旁的商店买了蜡烛后,骑车从铜罐驿镇往西彭镇方向开,经过帽合收费站时,撞在出口的钢管横杆上,造成第五颈椎粉碎性骨折,四肢瘫痪。后来打官司,九龙坡区法院一审调解由被告——铜罐驿镇政府赔偿我1.5万元。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要求九龙坡区法院再审,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审理后将调解内容变成了判决内容。我不服上诉,被市一中院驳回,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终审法院认为我无证照驾驶无牌照摩托,见收费站的停车栏杆标志仍不减速行驶,导致自己撞上栏杆受伤,责任应该由我自己承担。但我就是想不通,为什么法院只说我的不是,却对镇政府的不是一点也不提?”赵学玉说,当时收费站没有设置任何交通标志,才导致自己撞向横杆。后来自己又得知,镇政府设立帽合收费站并没有得到省级政府的批准,是违法行为。“我们知道和镇政府打官司很难,但在律师和各方好心人的帮助下,我们全家下决心要把官司打到底!”
“我只剩下一张嘴,要用它来写状子”
邻里村民都说,出事前,赵学玉是个开朗爱笑的姑娘,是她家唯一的一个初中生,喜欢读书,有时还喜欢写点东西。“现在,造孽哟!她只剩下一张嘴来写字了。”
用嘴写字?记者望着赵学玉,没想到她竟突然变得俏皮起来:“不信,我写给你们看。”
姐姐忙找来纸笔,赵学玉俯下头来,熟练地用嘴叼稳笔,在纸上写下了一段文字。记者接过,字写得歪歪扭扭但能读懂(如图2):今天是我开庭的日子,谢谢你们这么多好心的媒体关心我。我希望法律给我一个公正的说法,让我们以后生活条件有所改善。在这里我代表我的全家及(向)关心我的人再次表示感谢,谢谢大家。
“这是我在病床上练的,花了3、4个月时间。”赵学玉说,刚受伤时,自己变得完全封闭,什么都不想,只想着“死”离自己到底有多远。“是一个护士对我说,有那么多关心你的人,你可以练习用嘴来给她们写信呀。”
刚开始练,怎么也咬不稳笔,口水直流。但赵学玉说,什么都不能阻止她用嘴写字的决心。口水流干了再流,旧笔咬破了再换新笔。“后来我找到了方法,不能用门牙咬,要用大牙!”
瘫女告诉记者,其实用嘴写字最大的困难是太费时间也太费笔了。“写一份反映材料就要半天,嘴累得不行……为治我的伤,家里已经负债累累。多亏我的一个好朋友,她是西铝厂的职工,这些年来不知道她送了我多少支笔。”
7年多来,用嘴写了多少投诉信和诉讼材料?“我记不清了。很多都烂掉或丢掉了。但有一点我很清楚,就是我总要为自己干点什么,不能老是看着家里人为我难受,不能老是在夜里一个人偷偷哭!””
“夜夜失眠,我用生命等待公道”
爱女出事,给这个家庭带来的不只是经济上的极度拮据,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巨大灾难。
55岁的赵川明,赵学玉的父亲,原本是当地小有名气的“万元户”之一,但现在却成了当地最大的负债户、上访户。7年多来,为给爱女讨个公道,他记不清自己跑了多少次政府、法院、律师事务所,失眠了多少个夜晚。“从一审、二审到申诉,我只感到心血都快流干了,几乎就绝望了。”
但更令赵学玉心痛的是她的母亲,自从女儿出事,这个55岁的农妇就变得神经兮兮,一会儿哭,一会儿笑。邻里们看了也难受,经常过来帮助她照顾瘫女,陪着说说话。
“看着家里人忙这忙那,我什么忙也帮不上,只有哭。”赵学玉说,7年多来,她几乎夜夜失眠,即使小睡一会儿也要做噩梦。“原来我每晚都要吃一颗安眠药,但有一天我吃了六颗还是失眠,从此我就不吃了!”
在市高级人民法院的重视下,如今申诉终于得以实现,赵学玉脸上也开始有了笑容。邻里们说,他们喜欢这个坚强、爱读书写字的孩子,希望这个官司能给她一个好的说法。
“不管吃多少苦,我相信法律会给我一个公道。我等了快8年了,我还将等下去,用我的命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