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律师张建中涉嫌帮助伪造证据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从上午9点开庭,一直到下午5点左右才宣布休庭。
张建中在法庭上否认自己在霍海音一案中帮助霍海音伪造证据;他表示北京市商业银行的债权失控与自己无关。
开庭前张建中的律师认为,张建中是因在“曾岩案”中作证而涉案的。曾岩在负责侦查霍海音涉嫌犯罪过程中,利用提审霍海音的便利,徇私枉法,企图掩盖霍海音的犯罪事实,构成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张建中在此案中是证人,不应该按涉嫌“辩护人伪证罪”指控。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经过近一天的审理,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日进行宣判。
张建中涉嫌作伪证案
张建中被指控于1998年6月受北京商业银行中关村支行原行长霍海音亲属委托,担任霍海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案件的律师后,使用非法的《授权委托书》,与香港富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李培国签订《转委托书》,将霍海音处理“大连奔德国际金融中心项目”的授权转委托给李培国,企图减轻霍海音的刑事责任,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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