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岁的李成安与家人散步时,抚摸了一下草坪上的一只狗,却被狗主人打成六级重伤。昨(26)日,经成都市成华区法院庭外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狗主人赔偿李成安医疗等各项费用共计1.8万元,加上之前已付的2.2万元医药费,狗主人的父亲张增共赔偿李成安4万元。
2001年11月30日下午14时许,家住云龙小区的李成安与妻子一起,带着小孙子到街心花园散步。在花园草坪上,李成安发现有只小狗,并伸手抚摸了一下。恰在此时,狗的女主人张秀看见,以为李成安打了自己的小狗,于是对李成安大骂出口,并用拴狗的链子打向李成安。好不容易走脱,李成安和家人回家,刚走到青龙场乡政府门口时,被张秀的父亲张增骑自行车追上。听说李成安打了女儿的狗,张增气愤异常,跳下自行车,朝着李成安的右脸就是一巴掌。李被打中后当即摔倒在地。
后经成都军区总医院检查为右股骨颈骨折,鉴定其损伤程度为重伤。李成安住院治疗49天后出院,花去医疗费共计2.2万元,现生活仍无法完全自理。去年10月26日,李成安将张增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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