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天,从天津市委金融综合经济工委获悉,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查结果,为进一步规范本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和药品招标采购中介机构的价格行为,市物价局、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将从近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对各大医院进行医疗服务价格的执法监察。
据介绍,最近通过群众反映进行检查,发现本市部分医院在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等方面违反国家有关方面的标准,侵害了群众利益。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市有关部门要求全市范围内各医院立即开展物价自查自纠,加大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力度。对出现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物价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从3月初开始,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物价管理部门将对一些医院进行复查,特别是2002年度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对查出的各种乱收费问题坚决严肃处理。同时承诺,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有关部门将及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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