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月27日通过
任命郝树勋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免去其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主任职务。
任命杨辉春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免去其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联络室主任职务。
任命薛鸿雁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兼)。
任命鲁书杰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联络室副主任,免去其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韩绍宗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兼)。
任命武书昌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主任。
任命王桂贤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牟怀善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松亭、翁家禄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李闻玺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
任命孙宝源、骆志平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汪贵新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
任命刘仲安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尹宝生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任命王世宏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
任命张世琥为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张佐常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同时还任命了各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新民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
免去骆秀英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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