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们国家主要有以下几个部门的职责与商品质量监督有关:企业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检部门,还有人民法院。
企业主管部门是管理机构,它直接制约企业。如果直接向它投诉质量问题,就比较容易解决,但有时个别企业主管部门由于考虑产值、利润,容易对解决问题采取不积极态度。
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所以消费者购买消费品时发现问题可先找消费者协会。
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已有明确分工,工商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的查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在生产、流通领域中产品质量责任问题的查处。在市场上倒卖骗卖劣质商品的行为,两家谁先发现,谁处理。所以说,如果在市场上购买了掺假、冒牌商品可投诉到工商部门,如果在生产流通领域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投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消费者对不容易解决的质量问题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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