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市场购买商品后,特别是某些耐用消费品,通过开箱或短时间使用就发现产品某些质量特性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在要求生产、经销单位解决而遭到无理拒绝时,可向有关部门投诉。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政府负责产(商)品质量监督的职能机构,所以也可向它投诉。
1、信函投诉消费者把遇到的质量问题如实用信函形式反映给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投诉信后,根据有关规定解决投诉者的问题。
2、来访投诉消费者直接到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反映产(商)品质量问题时应携带:①商品问题②购货凭证③投诉人联系方式④商场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请负责接待投诉的专业人员解决问题。
3、电话投诉就是利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公布的投诉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投诉时应说明具体表现及自己的意见,这种方式便于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市场伪劣商品出现的情况,能够较快地解决问题。
4、网上投诉消费者可以点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网站,在投诉网页直接填写产品质量申诉表,并提出自己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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