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天,读者黄先生询问:“我是一家公司的业务员,因为公司欠我3万元工资,所以我将一笔业务款5万元留下没有上交,并告诉公司什么时候将拖欠的工资给我才上交此笔业务款,后来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我非法侵占了公司财物。请问,我这样做能算犯罪吗?”
长缨律师事务所国占开律师说:“如果黄先生主观上是为了占有这笔钱,那么则可认定其实施了职务侵占行为。如黄先生能证明自留这笔钱是为了拿到公司拖欠他的工资,那么将是经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