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的一天,广西桂林人周建国走进了一家工艺品商店的大门,在和店主谈妥后他以2.2万元的价格用信用卡购得了两只大紫花瓷瓶,同时获得店方现金回扣9000元。走出店门后,周建国嫌瓷瓶太大太累赘,竟随手将它们扔进了路边的垃圾桶!
一段时间以来,广西桂林来的扒手大多知道——周建国有刷卡的“本事”。2001年6月至8月间,周建国利用殷明宝等人盗窃来的信用卡在北京各旅游景点的工艺品商店自称代表外国游客大肆购买工艺品。他专挑贵的买且从不还价,取得商家信任后从中收取现金回扣(通常为50%)。
由于周建国注重“包装”并会几句日语,因而他以鱼目混珠的手法频频得手。而殷明宝等一干扒手也极力为他提供“资本”,有时甚至在外地盗得信用卡后专门乘飞机来北京交到他手中。
东窗事发32笔交易30笔冒用
2001年9月12日,渣打银行香港卡服务中心给北京分行商户业务部发来传真,记录中涉及有问题的信用卡交易30多笔,这其中包括JCB卡、VISA卡、万事达卡3种共29张信用卡。在总共32笔交易中有30笔被认定为冒用,涉及金额达126.7万元,而交易多集中在几家旅游商店。自2001年8月28日起,银行开始拒付信用卡冒支款,并将发生非正常信用卡交易的商户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
北京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开始了侦破。经由从被冒用信用卡交易的商户处获得的线索,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最终于2002年3月20日将周建国信用卡盗窃团伙一举擒获。
犯罪伎俩欺骗营业员打时间差
通常各发卡银行和信用卡组织与信用卡商户之间都签订有详细严谨的合约书,那为何窃贼还能乘机得手呢?原来周建国是利用了营业员防范意识淡薄的漏洞。“既然客人把卡都给了我,那就没问题!”每每在周建国刷卡签名时,尽管他的签名显然有问题,但常常就被这么一句并非禁得住推敲的话轻轻带过了。更有一些商家只顾赚钱,明知有问题竟对周建国刷卡却不要货的反常行为视而不见,愈发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
与此同时,周建国一伙还利用了“时间差”。信用卡丢失后,如果及时挂失就不会受到损失。周建国等人深知这一点,因而信用卡到手后他们便争分夺秒地打电话到熟悉的信用卡商户,告诉商户卡号并让他们向银行要授权。一旦得到授权他们就不用愁了,此时即使事主挂失也已经不能阻止有了银行授权的这一笔交易的进行。当然,这其中一些信用卡商户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他们交易前没有按规定审核,有时甚至在没有看到信用卡的情况下就向银行要授权。
被盗原因国际信用卡不设密码
据了解,刷卡所得的100多万元大部分已被周建国一伙挥霍。在正常情况下,挂失之前被冒支造成的损失应由持卡人自己负责,而不法之徒利用时间差在挂失之前骗得银行授权后,由此造成的损失通常银行会承担。与此同时,对于这种情况银行会冻结发生非法信用卡交易的商户的银行账户,并诉诸法律追究违约信用卡商户的责任。但如果被冒支金额巨大,银行还是要受到一定损失。
另外,由于该案所涉及的信用卡都是国外银行发行的国际信用卡,而这类信用卡一般不设密码,持卡人消费时所需要的只是一张卡和一个签名,因而一旦丢失后被冒用的可能性较大。
值得高兴的是,现在随着信用卡服务的不断完善,信用卡使用的安全系数不断提高。而今持卡人只要一个电话就可以完成挂失申请了。同时,国内一些发卡银行的CALL CENTER服务和笔笔授权服务也可以将一旦信用卡丢失后被冒用的风险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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