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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药品关系着人们的生命,药品安全有效问题应当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不能出了事才重视!”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宋立刚主任近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社会应该尽快建立健全包括医院、药店、药厂、管理部门在内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网络,各有关方面不能再将“责任倒置”,而单单依靠广大患者、消费者提高用药过程中的自我保护意识了。
他指出,在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医疗机构是用药的主体,医护人员不能只图自己省事,必须提高责任感。医生对药品一定要熟悉其药理、配伍、适应证、慎用证和禁忌证以及不良反应,对患者有告知的义务,不能为了“卖药”,患者要什么药就开什么药或者开“大处方”。当患者发生不良反应时,医生应该主动向有关方面及时报告。护士在病人临床使用药品时,必须密切观察患者的情况。而现在有些情况是,一些患者在输液时,护士竟让患者或者陪床的家属观察,自己转身走了,这样就将“责任倒置”了,因为有一些注射剂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虽然发生率低,但是一旦发生还是相当危险的。医护人员必须站在预警的前沿。
他说:“由于目前越来越多市民到药店买药,药店应当尽力保障执业药师及从业药师上岗,为消费者购买非处方药品进行指导。而现在的情况是很多药店还没有完善处方药、非处方药管理制度,只要有人买,药店就卖。执业药师的身份证明不仅是商家挂在墙上的招牌,而且是指导人们用药的专业人员。商家一定要意识到自己卖的是人命关天的特殊商品。”
对于厂家来说,应该把药品说明书表述清楚,对药物的相互作用、禁忌证及不良反应进行明示,如发现新的不良反应病例,要迅速报告。同时他还指出,目前许多在国内上市的中成药,其说明书上写的是中药,但没有说明此药还含有一些西药成分。患者到药店买到这种“中药”后,以为中药无毒便擅自加大剂量或者与其他西药混合服用,以致造成身体损害,或者与其他西药产生反应,引起严重的毒副作用。这种情况必须得到纠正,他建议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各医疗机构、厂家、商家对不良反应主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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