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反“洗钱”工作专门机构,以加大对跨境“洗钱”和“地下钱庄”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人士19日介绍,成立反“洗钱”工作专门机构主要是为了完善反洗钱工作组织建设,统一协调外汇局系统的反“洗钱”工作。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对全国外汇管理系统和商业银行有关人员进行了反“洗钱”工作培训。与此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开展反“洗钱”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与俄罗斯中央银行签订了有关反“洗钱”信息交流、人员培训的协定;进一步加强了与港澳金融监管局的工作联系,逐步建立跨境办案机制,共同侦破跨境“洗钱”大案要案等等。在此之前,外汇管理局各地分局不断加强对金融机构上报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的收集和汇总,及时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总局,一些外汇分局已通过监测,发现了可疑资金交易,抓获了外汇非法交易分子。
据介绍,去年外汇管理系统查处各类外汇违规案件1.2万件,涉案金额90多亿美元,收缴罚没款1亿多元人民币。同时,还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捣毁地下钱庄及黑市窝点78个,抓获违法分子519人,批捕27人。
200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着重从反跨境“洗钱”角度,在制订和实施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的报告标准和识别标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此基础上,今年年初,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并已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个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各金融机构已按规定向外汇局报告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流动的数据。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在抓紧建立大额可疑外汇资金交易监测系统,以实现科学、及时地监控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的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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