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涉嫌职务侵占罪的成都印钞公司检封车间工人李江蓉(女,29岁)日前被温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温江区法院近日将审理此案。据介绍,此案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起印钞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偷盗成品人民币案。
据警方调查,从2002年6月5日中午1点左右,在印钞公司做查码工作的公司女职工李江蓉从车间收发处多拿百元面额的成品人民币1000张,将其中的450张( 45000元)用牛仔裤包裹着悄悄带进厕所,分别藏匿于自己的衣裤内。下班时又将人民币带回家中,藏在沙发靠背里。第二天上午,由于害怕事情暴露,李江蓉将剩下的550张( 55000元)丢弃在车间女厕所里,并用水将钱冲入下水道,全部损坏。6月10日凌晨,李江蓉作贼心虚又将窃取回家的4.5万人民币烧毁一部分,剩下的丢入公司厂区垃圾桶内。为掩人耳目,李江蓉又以“偷梁换柱”的手段,分三次从成捆的正品人民币(注:尚未获准进入流通领域的)中抽出等量的张数充当成品人民币,随后自己却装着局外人向警方报案。谁知案发后,警方通过印钞公司秘密监控录像,轻易将李江蓉抓获归案。
2002年8月,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意,李江蓉一案由温江区检察院调查处理。2003年3月初,温江区检察院办案人员根据最后调查案情,前往北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央行汇报了相关案情并请示了相关法律问题。3月20日,温江区检察院以李江蓉涉嫌“职务侵占罪”,正式向温江区法院提起公诉。据主办检察官介绍,印钞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车间窃取生产线上成品人民币,新中国成立以来还是首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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