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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每年的“3·15”是受了委屈的消费者抒发心中郁闷的日子,不法商家胆战心惊的日子,而在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司司长、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主任赵凤梧看来,在此期间社会呼唤诚信逐渐形成了强音。他呼吁以诚信来净化市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罚机制,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有力保障消费者权益。
赵凤梧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时指出,目前社会存在大量的假冒伪劣、欺诈不守合同约定,不讲商业道德等种种问题,我国在1992年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承认所有进入市场的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利益的权利,因此在市场条件下如何防范企业和个人为自己的不当利益而伤害他人以及社会的利益已成为重要社会问题。我国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市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还要进一步强调以德治国,突出诚信。
他强调:“这里所说的信用还不是一般的讲良心、讲道德,诚信的概念是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作为特殊的货币或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取得授信方同意的情况下,在不立即支付货币资金的情况下而得到需要的产品、服务或资金,达到信用交易。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信用不只局限于伦理,还成为经济交易行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本质就是适应信用交易的开展,建立相应的市场规则,建立信用交易下的‘失信惩罚机制’。”
企业和个人怎样才能实现“无信则无立足之地”呢?他认为,包括三点内容:首先是企业和个人建立信用记录;其次这些记录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以高科技的手段能为社会共享;最后当企业和个人一旦有了不良的“失信”记录后,会自动地在社会信用系统中表现出来,由此造成无人和他交易的局面,这种结果恰恰是市场经济下威慑力极大的对失信者的惩罚。有了不良记录的人们将付出高额的代价,在还未达到法律和行政手段制约时就可得到沉重教训。
我国的社会信用系统工程目前刚刚起步,他指出,建立信用体系将对我国实现新世纪目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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