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疾人专用车今起将置换为环保型新型专用车。
记者从市残联获悉,凡更换政府采购选定的残疾人专用车辆的,财政部门按照每辆车51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财政部门按照54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本次更换的范围和条件是:北京市常住正式户口和持有《残疾人证》的下肢残疾人;现合法拥有能正常行驶的残疾人专用车;本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残疾人专用车的牌证,车辆牌证不全、不符、无牌证的,须交验购车发票或区县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符合市交管局、市卫生局、市残联《关于本市申请办理残疾人专用车牌证的残疾人认定标准》规定的条件;参加2002年度市残联专用车普查登记,并在2003年6月30日前填写《北京市残疾人专用车更换申请表》的。
据悉,本次置换活动从今天开始至9月底结束。新闻链接:更换车型
骑式:任丘市白洋淀摩托车有限责任公司所投的BYD50QZK车型和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所投的JL50QZC-2A车型。
踏板式: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所投的JL50QZC-5车型。
电动车:丹阳金城特种车辆有限公司所投的DYL20车型和北人集团公司所投的DYL80A-Ⅱ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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