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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记者获悉,10年前,因犯诈骗罪曾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的梁红,1998年回到社会后仍不思悔改,并且还做起了变本加厉的“经营生意”。经过精心的“筹划”和周密的“准备”,梁红又为自己的头上戴上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的帽子,于是像魔术师似的,耍起了销售商品房的花招,使众多买主受骗上当,涉案金额达6000余万元人民币。此案已被大连市公安局沙河口区分局经侦大队侦破,犯罪嫌疑人梁红于2003年4月1日被逮捕,并追缴了部分赃款赃物。
犯罪嫌疑人梁红,女,1967年4月出生,大连市西岗区人,初中文化。1998年刚刚出狱的梁红,至今已担任了大连日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大连良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2001年下半年以来,被金钱冲昏了头脑的梁红“旧病复发”,极力寻找着如何发大财的“途径”,终于绞尽脑汁想出了“高招”:凭借其能说会道的口舌和特有的身份,用种种伎俩向多家房屋开发商、中介商“联系”和“承揽”房源,以出卖商品房来赚取高额非法利润。梁红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合法销售证件和合法经营手续的情况下,就将已揽到手的同香山庄、莲花山庄等处的商品住宅房220多套,向社会进行销售。期间,她私刻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制作了虚假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契约》,还以抵债所得房源为幌子,抛出了非常诱人的价格,最低价每平方米仅售1500多元。低廉的价格吸引了众多购房者的双眼,致使许多人纷纷掉进了梁红设置的陷阱中。
随着“事业”的顺利进展,到了2002年,尝到了甜头的她还采取了上欺有关房产部门,下骗购房者的手法,甚至还玩起了一套房卖三主、四主的把戏,收取订金和部分房款,但不给房产手续,作为行骗的道具。据侦查员侦查发现,梁红竟将莲花路的一套房子同时卖给了7名购房者。截止到2003年1月底,梁红及其公司已分别与280多名购房者签订合同、契约,涉案金额高达6000余万元人民币,非法占有的巨大款额,被她用于自己的经营、消费和挥霍。今年2月,有几名购房者兴高采烈地去看房时,竟在同一套所购房相遇,受骗的购房者才知上当,于是梁红终于暴露了自己的诈骗伎俩。公安机关接举报后,经过缜密而又艰苦的侦查,在取得大量证据后,公安人员终于将在四处躲藏的犯罪嫌疑人梁红依法抓获。
归案后的梁红,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案目前尚在紧张而有序的深入侦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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