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岳母后竟割下人头穿村而过,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发生在华容县万庾镇新生村的这恐惧一幕至今在村民脑海中挥之不去。10日,凶残至极的刘阳华被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事情还得从刘阳华的婚姻说起。1989年,经人介绍,华容县胜峰乡青年农民刘阳华与万庾镇新生村的朱月蛾结成夫妻。婚后,由于刘阳华喜好喝酒、打牌,夫妻关系逐渐恶化,朱月娥要求离婚,并离家到华容县城关一餐馆打工。刘阳华不同意离婚,并认为朱提出离婚是岳母蒋细元从中挑唆所致,对蒋怀恨在心。
2003年1月3日早晨7时许,刘阳华喝酒后在朱月娥打工处找到朱,要朱回家,朱不同意,刘阳华即对朱进行殴打。挨打后,朱月娥回了娘家,刘阳华见状更加气恼,随即租乘摩托车窜至岳母蒋细元家,乘岳母蒋细元在厨房炒菜之时,用铁丝勒蒋的颈部,之后又把蒋按在地上,持木棒对其头部猛击。随后,刘用菜刀把蒋的头割了下来,并提着前往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刘阳华作案后虽然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但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故法院对刘华阳及其辩护人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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