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从天津市房管局获悉,目前正在使用的《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定有效期截止到2003年3月31日,届时换发新合同。为方便群众,市房管局决定,现使用的《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可延期使用。续签合同日期由市房管局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