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描述“成人生活”的小礼品上,明明标注了“少儿不宜”,可昧了良心的店主居然不分对象,卖给了上学的学生。
昨天12:00,记者来到河东区富民路上的一家礼品店。店内的货架前,围拢着几名穿着校服的学生。他们一边窃窃私语,一边对货架上的一组礼品指点着。一名只有10来岁的小男孩拿起其中一件礼品,走到女店主跟前询问价格。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这名学生欣喜地买走了这件礼品。
走到近前,记者发现这是一组礼品,共有6件,分别演示了从脱衣服到“夫妻生活”的全过程。“主人公”是两个憨态可掬的卡通人,只不过头部变成了可爱的动物造型,礼品正面粘贴的“少儿不宜”很醒目。从店主口中得知,这种礼品分为大小两个规格,售价从每件10元到30元不等。刚才小男孩买走的那件,是最后一件描述“夫妻生活”场景的。这种礼品不但许多青年人喜欢,而且很受学生们喜爱。最多时,光卖给学生,每天就能卖出去10多件,有时还出现了断档。
--细节·细说
商家不应赚“昧心钱”
天津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组织多名有经验的淫秽物品鉴定专家,对这组礼品进行了现场鉴定。发现虽然小动物姿态比较暧昧,但尚不属于淫秽物品,准许在市场销售。但既然产品上标注了“少儿不宜”,商家在销售时,就应该注意销售对象。把这些商品卖给学生实在有些不妥。
南开大学社会学系的张凯先生说,这种商品隐晦地描述了“夫妻生活”的场景,对于涉世不深的学生来说,其影响不言而喻。商家的销售行为也是一种社会活动,其行为应该对社会的发展构成积极的作用,应该建立在正确的社会道德基础上。如果商家仅因为蝇头小利,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赚的就是“昧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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