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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州市一位年逾七旬的黄姓老人向当地银行出示了三本1954年农村信用社入股社员证,询问可否兑成现款,一时难倒银行工作人员。
“股票”一放接近50年
据悉,这三本历时49年的信用社社员证办证日期为1954年,编号为第00162号、00163号、00164号,封面有红五星,文字内容显示是连县第七区城北乡信用社社员证,有钢笔填写的姓名及股数(1股票20000元),并盖有城北乡信用社公章。
老人回忆说,当年农村成立互助组,自己曾经任组长,时逢国家号召入股支持国家经济建设,1股是解放初期流通的人民币20000元(相当于现在的2元),很多人因经济困难都没买。
考虑到自己是干部要带头,于是靠卖谷,一角一角凑足了6元钱,分别以母亲、妻子和自己的名义购买了3股,信用社于是发给了三本社员证作为入股凭证,上面还记录着股金缴交的时间为1954年1月18日,此后一放就是40多年。
能否兑现尚无先例
今年4月2日,老人的儿子突然兴冲冲地赶回家,挥舞着一张报纸说:“深圳一个市民用几十年前的旧社员证4元兑现了120万元,你不是也有这样的社员证吗?”
老人这才想起自己确有3本社员证,于是从旧箱底翻出了它们。49年过去了,这旧信用社社员证还有效吗?真的吗?
记者带着疑问询问当地银行,但银行方面不置可否,称仍待确认,但至少到目前尚未有兑现的先例,并对“4元股金变现120万元”之说的真伪表示怀疑。
清远一位律师就认为,如果信用社至今未明确赎买或解除持有者的股权,持有者可先通过有关法律途径确认社员证的合法性,再依据国家相应的金融法规与银行方面协商兑现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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