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大港一生活区的妇女周某与丈夫离婚后,长期与智力有缺陷的儿子生活,由于自己没有生活来源,照顾20岁的儿子举步维艰,遂产生变更抚养关系的念头。但她对相应的法律知识了解甚少,而且没有钱聘请律师。得知这一消息后,大港区妇联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向她开通援助绿色通道,免收律师代理费以及其他相关的费用,一下就给她免除了近千元的费用。她激动地说,妇联组织是自己的娘家,法律援助中心是自己的靠山。
大港区妇联在全市率先成立的妇女法律援助中心是专门为缺乏法律知识,因经济困难无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受害妇女提供的法律服务组织。该中心由兼职律师、女陪审员、妇女维权合议庭组成。4名在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的律师作为兼职律师,得到妇联向他们发出求助信息后,立即免费代理各种妇女维权案件。自今年妇女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先后有4个“穷姐妹”得到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