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汉文中“考古学”这一名词,是从欧洲文字翻译过来的。欧洲文字中的“考古学”一词,如Archaeology(英文)、Archologie(法文)、Archaeologie(德文)、Археология(俄文)、Archeologia(意大利文)、Arqueologia(西班牙文)等,都是源于希腊文。17世纪时,其含义是指对古物和古迹的研究。在17世纪和18世纪,一般是指对含有美术价值的古物和古迹的研究。到了19世纪,才泛指对一切古物和古迹的研究。
在中国,东汉时期已有“古学”的名称。《后汉书》中说马融“传古学”,贾逵“为古学”,桓谭“好古学”,郑兴“长于古学”,这里所谓“古学”是专指研究古文经学,实际也包括古文字学。北宋中叶(11世纪),“金石学”诞生,其研究对象限于古代的“吉金”(青铜器)和石刻。到清代末叶(19世纪),金石学的研究对象从铜器、石刻扩大到其他各种古物,所以有人主张将金石学改称为“古器物学”。由于清末至中华民国时期的“古器物学”已接近于近代考古学,所以也有人把欧洲文字中的“考古学”一词译为“古物学”(如1931年商务版《百科名汇》)。其实,中国的这种“古器物学”并不等于考古学,要经过系统化以后才可成为考古学的一部分。
从现今通常使用的情形来看,考古学这一名词主要有3种涵义。第一种涵义是指考古研究所得的历史知识,有时还可引伸为记述这种知识的书籍;第二种涵义是指借以获得这种知识的考古方法和技术,包括搜集和保存资料、审定和考证资料、编排和整理资料的方法和技术;第三种涵义则是指理论性的研究和解释,用以阐明包含在各种考古资料中的因果关系,论证存在于古代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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