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前日从省气象局获悉,从本月开始,施放气球要向气象部门申报,而违规放气球,最高将可罚款5万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要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针对近年来户外气球失控日益严重,给通用航空飞行造成巨大威胁的情况,今年1月10日,国家颁布《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对升放和系留气球作了明确规定。根据《条例》规定,进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必须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违规施放气球,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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