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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日前,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紧急转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要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凡使用农民工的单位,必须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防治非典措施,要保持工作场所和住所的良好通风,做好消毒防范工作。落实企业经营者责任制度。通知要求对于农民工过于集中居住的,要尽快采取措施适当分散居住;保持已招用农民工的基本稳定,到期轮换的要暂停轮换,不得遣散,并要保障其基本生活;发现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要立即隔离并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患非典和疑似病人的农民工解雇、转移或遣返。
通知还要求,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经隔离观察后排除是非典型肺炎的,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出勤照发。非典型肺炎病人治疗期间的工资,应按原劳动部[1995]309号文件第59条的规定执行。各有关部门要在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好各单位生产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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