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从天津市物价局获悉,天津自5月10日统一调低成品油价格以来,市价格举报中心接到大量群众举报,反映一些加油站不执行新油价标准的违法行为。物价部门今天公布举报电话:12358,接待群众投诉。同时,物价局提醒有关经营者,对于违反成品油价格的,罚款不会太轻。
据悉,对价格违法行为,物价部门除责令改正外,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物价部门强调,成品油价格属政府指导价,现行公布的价格,是按照国家规定的作价办法制定的,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加强价格自律;各级石油公司对零售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发价供货;各零售企业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或低于国家指导价范围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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