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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昨日(5.27),经北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天津首例“编造恐怖信息罪”案件作出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孟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半。
被告人孟某某,男,17岁,内蒙古人。今年3月初,孟某某被其工作的北辰区“福华肥牛城”辞退,还因故遭该店工作人员殴打,遂欲报复。同月15日17时左右,孟某某窜到北辰区马庄的一个IC卡公用电话亭,拨打110报警称:“福华肥牛城有炸弹”。因“福华肥牛城”餐厅位于北辰区繁华地段,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立即调集大批警力前往该处排爆,同时紧急疏散店内工作人员和顾客,致使饭店附近一度恐慌。经技术人员对该饭店各处仔细搜查,没有发现任何爆炸物,该饭店至今也没有发生意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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