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6日至28日举行的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一些人大代表建议在提交给他们审议的《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上专门增添一条规定:“公民应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不吃野生动物,切断由动物引起病媒传播疾病的途径”。
《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是今年1月由广东省政府提交给人大审议的,这部法规原本目的是“依法规范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城乡卫生环境,预防疾病”,并没有有关野生动物的内容。
参与制定这部法规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协调小组组长的黄庆道解释说,增加这一条款是为了保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避免病毒由动物传播给人群,维护人类的健康。“科学研究证明,许多病毒来自野生动物并能引起人群疾病传播。”黄庆道说,他希望通过这剂立法“猛药”,警醒人们彻底抛弃以往不良的饮食习惯。
事实上,我国早在1989年就制定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根据这部法律和有关法规,在1993年制定了《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该法规第六条明确规定,“宾馆、饭店、茶楼、餐厅、招待所和个体饮食摊档等,不得收购、宰杀、销售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不得用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名称或别称作菜谱招徕顾客”。
“我们一再呼吁要保护野生动物,而不是去吃它。我们一再强调,大量捕杀野生动物会使一些地区的生物链出现缺失,导致生态灾难。”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秘书长陈润生说。
但长期形成的、迷信野生动物有食补作用的饮食习惯和商人们对暴利的追求最终击败了对自然生态的尊重意识。在不久前的“春雷行动”中,广东省的森林警察在10天内就收缴了5.9万多头只野生动物,涉及5500多家宾馆、酒店和近1000个市场。
黄庆道说,进食野生动物之所以一直以来禁而不止,主要是因为很多人觉得“生态保护”离他们自己很遥远,无视所进食的或捕杀的是否已列入国家保护动物之列。而当地人喜欢生吃的习惯更使得未经验检疫、往往携带大量病毒和寄生虫的野生动物成为危害巨大的“生物炸弹”。
由农业部、解放军军需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和广东省动物防疫监督总所的专家们组成的动物冠状病毒疫源调查组进行的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点。专家们已经从蝙蝠、猴子、果子狸和蛇等数种动物体内检测到冠状病毒,已测出的病毒基因序列与人类体内的非典型肺炎病毒的基因序列完全一致。
“尽管病毒系统的详细鉴定以及动物中的非典病毒或类非典病毒是如何引起人类发病等问题仍在进一步研究中,还不能说是野生动物将非典型肺炎病毒直接传染给了人类,但食用任何未经动物检疫机构检验检疫过的肉类食品,特别是那些野生动物,不仅是违法的,而且很可能是致命的。”农业部畜牧兽医局副局长于康震说。
“现在人们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不仅是保护生态环境,从根本上来说也是保护人类自己的生命。如果再这样滥捕、滥吃野生动物,人类将有可能遭受自然界更大的惩罚。”广东省人大代表、参与审议法规的环保专家黄秋生说。
值得注意的是,该法规新增的第七条中并没有标明对违规者的处罚措施。黄庆道解释说,新增的条款说的是“不吃”,而不是“禁吃”,倡导的意味多一些,有意避开了执行和惩罚这两个环节,而把它留给其他专门法规,意在形成保护野生动物的法规体系,共同促成人们文明和健康的饮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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