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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暂行办法》已经西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从今天起西安市民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旁听证后旁听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暂行办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在西安市的公民,可以申请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持有效身份证件在西安投资、工作、居住的外地公民,港、澳、台同胞,也可以申请旁听会议;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申请旁听会议。
安排公民旁听的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于举行会议10日前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布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建议议程及公民旁听的有关事项。公民旁听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采取直接报名申请和有关单位推荐等方式。
个人申请旁听会议的于公告之日起5日内,持本人有效证件和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介绍信到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名。有关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可根据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推荐旁听人员。旁听人员对会议审议事项有意见和建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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