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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曾以《丈夫打瞎她一只眼》为题报道的一起家庭暴力案又有新进展,经定西县检察院抗诉,打瞎妻子一只眼,曾被判处缓刑的王铎在重审中被定西县法院改判为3年实刑,法院同时判令王赔偿妻子康金霞各项损失8408元。据悉,这是我省首例判决支持的婚内赔偿案。
王铎与康金霞系夫妻关系。1996年3月4日晚9时许,王铎和康金霞在其租住的定西县城关镇自由街16号房间里,因琐事发生争吵并相互厮打,期间,王铎朝康金霞左眼部击打一拳,致康金霞的左眼球穿透伤并前房积血,色素膜脱出,经法医鉴定,康金霞左眼球的损伤属重伤。定西县检察院以王铎犯故意伤害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康金霞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王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共14万余元。
2002年12月5日,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决王铎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由于康、王未解除婚姻关系,相关费用的支出来源于家庭共同财产,法院对康的民事方面的诉讼请求没有支持。
宣判后康金霞不服提出上诉,公诉机关也以量刑畸轻为由提起抗诉。定西地区中级法院于2003年2月25日作出裁定,撤销了定西县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将该案发回重审。
定西县法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重审了该案。重审后,定西县法院认为公诉机关的抗诉理由成立,也部分支持了康金霞的请求,判处王铎有期徒刑3年,并在判决生效后赔偿康金霞医疗费、伤残鉴定费、伤残补助费共计84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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