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天(6月2日)上午,天津市长戴相龙主持召开天津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并通过《天津市实施〈森林法〉办法》(修订草案)、《天津市渔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草案)、《天津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会议决定,《天津市实施〈森林法〉办法》(修订草案)和《天津市渔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天津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公布实施。
会议还讨论通过2003年政府立法计划。并决定,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需要,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在去年对市政府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再停止执行一批文件。
戴相龙在会上强调,随着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以及城乡居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对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进一步树立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观念,促进天津市经济发展和“三步走”战略的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