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小汤山医院氧气管被判一年殴打防非典人员妨害公务被判半年
小汤山“非典”专科医院建设期间,某土建公司施工队队长高英勇向该医院建筑工地伸出了黑手而沦为罪犯。4日,昌平区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高英勇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今年4月30日18时许,市住宅总公司第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本市昌平区小汤山“非典”传染病医院施工完毕后,被告人高英勇趁清理工地现场之机,指使其员工将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放在该院四病区走廊内,准备安装在治疗“非典”病人病房内的36根紫铜氧气管,偷运到工地外施工队停放车辆的空地处,因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工人及时发现被查获,所窃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448元。案发后,被告人高英勇被抓获,其所盗紫铜氧气管已于案发当日发还失主。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高英勇无视国法,在全国人民抗击“非典”期间,见利忘义,盗窃防治“非典”的医用材料,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酌予从重惩处。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殴打防治“非典”工作人员、影响消毒站工作的金某昨天被密云县人民法院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5月1日上午9时许,金某驾出租车从怀柔回密云,行至101国道怀柔与密云交界处的防“非典”的消毒站时,金某拒不排队等候检查与消毒,还挥拳打伤对其进行检查的交通民警,影响了消毒站的工作秩序,并造成交通堵塞。
密云法院认为,在全力抗击“非典”之际,被告人金某不服从指挥,驾驶车辆不按规定进行消毒,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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