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2003年6月2日上午11时许,公安蓟县分局“110”接桑梓村妇女杨某报案称,其家遭入室抢劫,550元现金被抢,其女邓某(19岁)在家中被人捆绑手脚,用胶条封嘴,黑布蒙眼。“110”立即指令桑梓派出所和分局刑侦支队紧急出警。
根据当事人陈述,侦查人员对现场展开勘查,却发现诸多疑点:案发现场柜子虽有被翻动痕迹,但不像一般被劫现场那样混乱;邓某叙述劫匪的人数、相貌时显得颇为犹豫,且不断改变说法;家中丢失的550元现金缝在一床新被子里,不知情人很难发现;捆绑邓某所用的黑布、麻袋绳和透明胶布等均是其家中物品;同时,访问得知,蒙头黑布和捆绑胶带并不紧,稍加活动即可挣脱,但邓某却非常“老实地”坐以待毙。
邓不能自圆其说,在僵持了两个小时后,其终于交待了事实真相。原来,12年前邓某的父母离婚,其母改嫁到蓟县,邓一直随父在广西生活,后到北京打工,因躲避非典到其母家中暂住。期间,邓想回原籍广西,向其母讨要路费遭到拒绝,便于当日趁其母外出之际,把缝在被子里的钱取出,为掩人耳目,伪造被入室抢劫的假现场。邓现已被依法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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