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天(6.9),从天津市人事局获悉,根据市编委《关于区县统计局成立普查中心和街道、乡镇成立统计办公室并增加人员编制的通知》和市人事局《天津市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从6月21日开始,新成立的区县统计局普查中心、街乡镇统计办首次面向社会招考工作人员,一经录用,享受公务员待遇。
面向两类人群
此次招考由市人事局、市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面向区县教育系统在职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两类人员。其中,区县教育系统在职人员计划招录168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计划招录101名。招考职位资格条件是,教育系统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所学专业为统计、会计专业或具有统计、会计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为统计、数学、计算机、经济及相关专业,年龄28岁以下。
三类人员不能报考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报名时间及所带材料
6月21-22日,由各区、县人事局、统计局组织报名。报名时,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黑白照片3张。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区县的一个职位。应届毕业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本人上述证件及所在院校的推荐表到现场报名。区县教育系统在职人员报名,还应持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各区县人事局、统计局负责考生的报名登记、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由市人才考评中心予以办理准考手续,发给《准考证》。
招考时间安排
7月12日市人事局考评中心组织笔试,7月20日进行心理素质测试,7月26日各区、县人事局、统计局组织面试,7月31日组织体检,8月5日-8月15日完成考核。8月18日组织专业知识培训,9月12日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咨询电话:23326074、23131436、27229576,报考信息可直接拨打9688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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