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天(6.10)下午,天津红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高某等三居民状告中国网通集团天津市通信公司侵害他们房屋所有权的案件。高某等三居民提出,天津通信擅自在居民楼楼顶上安装“小灵通”发射天线,侵害了居民的财产权,要求他们赔偿各种损失1元钱。据了解,天津还有个别居民楼顶也同样安装了“小灵通”发射天线,但诉诸法律的仅此一例。
高某等三原告均居住在天津红桥区纪念馆路秋水苑1号楼。在昨天的庭审中,高某等三原告诉称:今年3月,天津市通信公司未经居民同意擅自将一台“小灵通”发射天线安装在楼顶上,而楼顶部分依法是属于1号楼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天津市通信公司在没有征得房屋所有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安装的这一做法严重侵害了业主的财产权。为此,高某等三原告共提出了4项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拆除擅自安装在楼顶上的“小灵通”发射天线,并将损坏的楼顶恢复原状;责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元人民币;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天津通信公司代理人表示,该公司作为技术鉴定运营商在安装天线时,已事先与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协商经同意后才开始在居民楼顶安装,整个发射天线的重量不足一名成年人的重量,对原告的房屋构不成任何损害,故没有侵害其所有权,并且公司出于维护形象等方面的考虑,已在开庭前的中午将安装在原告楼顶上的“小灵通”发射天线拆除,所以不同意原告提出的道歉和赔偿的诉讼请求。
法庭经过一个小时的庭审,鉴于原、被告双方均提出采集新的证据的请求,决定暂时休庭,择日继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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