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任命了于幼军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正午主持上午的全体会议。会议首先听取了省人民政府代省长周伯华关于任命于幼军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议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陈兰新所作的关于《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审查结果的报告。副省长拟任人选于幼军作了任职前发言。
在广东工作多年,历任广东省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深圳市市长的于幼军同志对湖南人民充满深情厚谊。他表示,如果这次能得到大家的信任通过任职,将努力做到依法规范行政、高效优质行政、民主透明行政和清正廉洁行政;认真、勤奋、务实、扎实地做好工作,特别是重点做好推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和放手发展民营企业的工作。
下午的全体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向东主持。经过大会表决,决定任命于幼军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批准了《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时昌、唐之享、谢佑卿、庞道沐、颜永盛、郭俊秀、王四连和秘书长刘永寿出席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振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素斌列席会议。
附:于幼军同志简历
于幼军,男,汉族,1953年1月出生,江苏丰县人,博士研究生,1971年9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
主要经历:1971年9月至1981年4月,任广州市109中学教师,越秀区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干部;1981年4月至1986年11月,任广州市社会科学研究所干部、研究室副主任、副所长,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1986年11月至1992年11月,任广州市东山区委书记,天河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992年11月至1994年8月,任广州市委常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广东省委宣传部部长;1994年8月至2000年4月,任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00年4月至2000年6月,任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深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0年6月至2003年5月,任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2003年5月至今,任湖南省委副书记。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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