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天(6.11),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
天津市委副书记、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房凤友出席会议并讲话。天津市委常委、天津常务副市长夏宝龙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完成好今年的立法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军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洪江作工作报告。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德惠、俞海潮、王述祖、梁肃、左明、张元龙,秘书长乔富源出席会议。
会上,天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天津市房管局负责同志,介绍了搞好法规起草、协调、修改,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开创立法工作新局面的经验和做法。
房凤友在讲话时说,多年来,我市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领导下,认真履行立法职责,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为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必须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高度,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地方立法作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首要任务,使立法工作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的大局,努力把我市的立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房凤友指出,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是我们做好各方面工作的根本方向,也是我们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市委提出的“三步走”战略目标,是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和解决天津发展问题的最新成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地方立法工作,就必须要自觉地体现“三步走”战略的要求,保障和促进“三步走”战略的实施。在立法工作中,我们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防止和克服“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同时,还要充分发扬立法民主。要通过推进民主立法,使人民群众能够更多地、更经常地参与地方立法活动,使我们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切实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
房凤友要求,要切实加强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这是必须始终坚持、毫不动摇的根本原则。我们在立法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和充分体现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必须在市委的领导下进行,这样才能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立法工作所涉及到的各个部门党委、党组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都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把立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明确一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立法工作。对法规起草、讨论中涉及的重大原则问题,党委、党组要及时进行认真的讨论研究,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指导性意见。要安排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策水平高的干部从事地方立法的具体工作,并要关心他们的政治成长和业务进步。在经费和物质条件上,要保证立法工作的需要。
房凤友强调,立法工作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而且必须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这就要求立法工作者必须自觉地加强学习,不断地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知识水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就是进一步学习好党的十六大精神,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学习必要的法学理论。加强学习,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把学习和调查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有针对性的学习和深入的调查研究,发掘、总结、推广立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推进立法工作,全面提高立法质量。
夏宝龙在讲话时说,拟定和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有立法任务的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进度;要依法立法,科学规范,提高质量;要加强协调,密切合作,提高效率;要提高素质,创新思路,奖优罚劣。要认真做好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宣传,严格执法,加强监督。市政府将一如既往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推进依法行政,为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陈洪江在题为《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努力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的报告中说,要认真总结经验,把我市立法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要重在提高质量,努力完成市委批准的本年度立法任务;要明确指导思想,切实把握好立法的原则要求。要以宪法为根本行动准则,团结一致,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地方立法工作的新局面。
天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各厅室委、市政府有关委办局负责同志,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市级人民团体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