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日(6.11),天津市劳动保障局监察总队会同东丽区劳动局、工商局、公安局、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及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根据当事人举报,对坐落在赵沽里的两家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查处。核实这里雇用了两名未满16岁的安徽、河南童工。在执法人员的耐心说服和教育下,两名个体业主当场发还了两名举报人被拖欠的工资及遣送童工返乡的路费。
前天,两名自称叫蔡晴晴和蔡志明的十几岁男孩,在其自称为姑姑的中年妇女陪同下,来到市劳动保障局举报,称其雇主要求职工每天工作17至18个小时,还拖欠工资不还。执法人员在询问过程中,发现叫蔡晴晴的男孩,为1988年3月24日出生,尚不满16岁。昨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带领下,来到举报人打工的雇主家。调查中发现,这里还有一位来自河南的童工。执法人员当场调查取证,并要求两名个体工商业主随后到市劳动保障局进行讯问,以调查其要求员工超时加班、不签合同、不上保险等情况是否属实。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两家个体工商户都是租用了当地农民的老房子,工人们工作和睡觉都在这里,室内空气污浊。在其中一家,30平方米大小的房间,沿墙角满满当当安放了8台缝纫机,8名工人睡觉的地方就在缝纫机上方临时搭建的一个长条台子上。工人们一个紧挨着一个睡。男女同住一屋,只不过在长条台子上用木板拦腰截断,女的睡一边,男的睡一边。
执法人员应举报人的请求,当场说服两名个体工商业主退还了拖欠举报人的工资。其中蔡晴晴得到拖欠工资及返乡路费共计1200元。蔡志明得到拖欠工资800元。自称是蔡晴晴姑姑的中年妇女当场写下保证书,表示尽快把两个孩子送还家乡,满足孩子的愿望。两个孩子也对记者称,他们希望尽快回到父母身边。蔡志明还称其每天十几个小时的工作,让他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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