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昨日关于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发现卧佛奇观的报道,门头沟区旅游局局长张久振昨天告诉记者,这是一件好事,不过准确地说,媒体报道的史宝晨先生应是第一位公证人,而不是第一个发现人,因为很多当地百姓都觉得山体像卧佛,他本人也见过。
张久振说,他十分感谢那位史宝晨先生,门头沟区旅游局的工作人员已经与公证人进行过接触,因为这是一件好事,提高了当地的知名度,很好地宣传了当地景点。就该山体的利用问题,将进行可行性研究,比如是否应把它当作潭柘寺的一个景点等。
有媒体在昨日的报道中还称,这一奇观发现权的拥有者史宝晨先生已经取得了对这一片山域30年的承包权。对此,张久振表示,按照规定,新建、开发景点必须通过旅游部门批准才能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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