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女士致电询问:“我家的房屋产权证因保管不善丢失了,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三实世纪律师事务所崔培毅律师解答说:根据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78条规定:“遗失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后,应及时向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报告,申请补发。”在申请补办新证时,申请人需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登载遗失声明的报纸、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否则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可依法拒绝补发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