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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全市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以来,天津市公安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清整工作,为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有效的执法保障。
在为清整工作提供执法保障的同时,市公安局还以清理整顿存车场所秩序和废旧车辆作为重点展开了清整工作。市公安局作出规定,对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设立的存车处(场)在7月10日前要自行拆除和清整;全面清洗粉刷存车护栏,对破旧护栏进行维修和更换;全面清整存车管理亭,统一配置的存车管理亭挪作他用的或在亭内堆放杂物的,要立即恢复功能,确保发挥应有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存车处(场)标志、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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