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盗窃时被群众当场抓获,但此后却据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及姓名年龄。海淀检察院通过骨龄鉴定,确认该嫌疑人已年满18周岁,属完全行为能力人。昨天,海淀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该嫌疑人以“无名氏”名义批准逮捕。
4月26日上午10时许,北京光熙出租汽车公司司机曾某开车行至北京电影制片厂附近的三环辅路时,发现有3名男子正以“拍车门”方式盗窃一辆汽车内的财物,便下车配合事主 李某当场抓获3人中的一个。警方随后赶到,将该男子带回审查,但该男子对上述犯罪事实和自己的自然情况始终未吐一字。
此案移送海淀检察院后,主办检察官通过事主陈述和目击人证言确认了该男子的犯罪事实。但该男子为了逃避刑事处罚,始终不承认盗窃事实,不肯交代自己的姓名和年龄。办案人员研究后,决定对其进行骨龄鉴定。近日,该男子的骨龄鉴定显示其已年满18岁。检察官随后做出认定,该男子拒不交代自己姓名、年龄状况的行为,并不妨碍对其进行处罚,鉴于其已经达到盗窃罪的公诉标准,故依据有关规定以“无名氏”将其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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