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马招德涉嫌受贿案。
马招德于1996年3月至1999年10月任中共定安县委书记兼县长,1999年11月至2002年10月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长。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以马招德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此前,马招德因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被省纪委、省监察厅立案查处,给予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