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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截至目前,仍有相当多的毕业生没有找到就业岗位。为此,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了劳动保障政策,从5方面向毕业生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
一是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要在今年6至12月,免费为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求职登记、政策咨询、素质测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一条龙服务。对高校毕业生提供全程人事代理服务。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为毕业生提供集体户口落户、保存人事档案、代缴社会保险费等服务,并免收一年代理服务费。二是开展职业资格和创业培训,增强毕业生就业能力。将集中3至6个月时间,对天津尚未落实就业并有培训愿望的毕业生,实施“高职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并适当减免鉴定费用。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对有自主开发和自谋职业愿望的毕业生,提供集项目开发、专家指导、融资服务为一体的创业指导。三是制定鼓励和扶持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凡高校毕业生已进行失业登记,在社区就业载体中实现灵活就业的,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如创办社区就业载体的,两年免予办理工商登记,并根据安置人数,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四是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社会保险缴费和接续服务。凡天津城镇高校毕业生,可按国家和天津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由劳动保障经办部门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其缴费年限和基数作为本人退休后计算基本养老金的依据。五是按照政府补偿、社会援助、企业自愿的原则,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组织暂时未能就业的毕业生进行实际锻炼,增强上岗适应性。同时,建立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优惠证》并纳入系统管理,享受“一一三”就业服务制度。即一次免费职业指导,一次免费技能培训,三次免费职业介绍。
劳动部门强调,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维权专线”随时受理毕业生在择业期间及就业后合法权益受侵案件,对不按规定执行的违法行为,由劳动保障部门依法予以查处。五大利好促大学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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